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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房子被查封,如果不解封会被收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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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珂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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