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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有点事想咨询下:我2018年在滁州皖新文化地产翡翠庄园买了一户房子,原先合同上交付日期写的是2020年4月30号,由于疫情原因推迟到了6月2号之前交房,地产商并发了一份告知函。我今天问了一下当初的售楼人员,他说估计还要继续延迟交房,请问这地产商目前算是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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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珍律师 上海-嘉定区 上海明识律师事务所

  • 疫情并不必然导致交房推迟的,所以要看开发商的具体理由有没有依据。如果有依据,就属于疫情导致的情势变更,如果没有依据或者依据不足,就应当承担推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个月前

  • 你可以加我微信,再具体聊一聊细节问题。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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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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