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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陈

安徽-合肥婚姻家庭1个月前

男方安徽合肥市人,女方户籍为江苏扬州市人,女方嫁到合肥市定居工作。。2010年结婚,2017年婚后买房,房款女方未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没有女方名字,也没有小孩的名字。现在因三观不合协议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婚后买车,车主为男方,车款由男方父母与女方父母共同出资,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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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 你好,如果婚后购买的房产的购房款是婚后积蓄或者借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父母出钱购买,且没有书面约定的话,则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一个人的赠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则女方也可以主张分割相应部分。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对现值进行分割。其他的具体问题可以问安泰达李鹏律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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