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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上市某公司搞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有太平洋基金建立的统一账户,与每个参与的员工都签订协议了,协议上当时说锁定12个月,最长24个月要变卖兑现,当时建仓均价26.7元,购买后一路下跌到现在的9块左右,协议规定本来是2017年6月13号最后的变卖时间,可是老板看卖了自己要亏钱补贴,再加上现在生意不好公司一年半来都在亏损,就搞了个所谓的员工会议说是在推迟一年变卖,这样违法吗?
现在有让我签字同意他这个决议,我们不签可以吗?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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