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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我和老公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孩子爸爸应每个月支付2000生活费,可是他总是不给,我也不知道他具体位置,只知道他公司名字,他也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我信息,总是逃避,我们只有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若是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算不算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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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洁律师 重庆-渝北区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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