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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您好,我是天津一家物流公司,有厂家委托发了一批蚊香到陕西宝鸡,其中掺有杀虫气雾剂属于危险品,我们收货时并不知情,中转货站在送货时候在高速由于天热发生爆炸,汽车烧毁,司机被警察控制,调查此事,如果警察罚款还有车辆损失这些追查责任应该谁去承担?

查看郝丽娜律师的回答

郝丽娜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

  •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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