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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我老公失踪了,如果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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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暎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

  •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应准予离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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