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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在代理记账公司上班,现在想辞职,可是老板说要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

查看张炜林律师的回答

张炜林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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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05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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