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南宁市良庆区坛泽村开发,因为读书九几年转户口出来变成非农业,2015年登记结婚后迁户口回村里,同年村里土地开发,签了拆迁协议,协议上写了我跟老公都是应安置人口,是常住人口,并且已经给我们拆迁费和四年的安置费,20年准备领取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被告知不符合安置条件,不予安置,原因是根据政府出了文件,2012年8月21日以后转回去的非农业户口都不符合安置条件!但是2012年就出的文件,2015年还跟我们签了拆迁协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告吗?有胜算吗?会不会输了之后要求我们返还之前领取的安置费?
朋来律所 湖北-武汉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帮助人数:594人 粉丝人数:2120人
帮助人数:230人 粉丝人数:899人
帮助人数:1242人 粉丝人数:2363人
陈俊鹏律师担任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事务部主任、
帮助人数:228人 粉丝人数:118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