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三沙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镇江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a3e7f43913f1464a871ae08f6e58c834

江苏-镇江房产纠纷1个月前

吴律师 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18年元月在南京金审学院食堂租了一个窗口,租金押金都是交给当时承包的餐饮公司的,租期为一年,但是只经营了半年,学校就不给那个餐饮公司承包了,他们之间就一直打官司,说是让我等通知,后来一直就不给我说法,我打电话给餐饮公司负责人,他就一直拖,现在已经不接我电话了,租金押金也不退给我,我在学校食堂的投资装修和设备也不给说

查看吴志远律师的回答

吴志远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诚和律师事务所

  • 你与承包人之间如有协议,可以向承包人主张权利,但要看协议的约定内容。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142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2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