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温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老婆在一个叫天宏鞋业(卓不凡)的鞋店上班,店铺设在吾悦广场内。自2019年4月17日上班至2020年3月30日,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和理由下突然辞退我老婆和另外一个店员。期间在3月7日公司通过手机发了一份劳动合同给我老婆,然后我老婆打印出来于3月16日签了,但合同上日期是1月1日。也就是说,自2019年4月入职到2020年3月前这段时间都是没有签这个劳动合同的,请问律师,我可以到劳动仲裁庭去申请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赔偿吗?最后就是想问,单方面签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公章与企业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谢谢律师指点!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具有五年的独立执业经历,擅长处理合同类纠纷、经济类纠纷等各类
帮助人数:1307人 粉丝人数:2281人
关庆猛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人身
帮助人数:26098人 粉丝人数:58053人
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1047人
专业从事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具有较为丰富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11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