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镇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温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浙江-温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老婆在一个叫天宏鞋业(卓不凡)的鞋店上班,店铺设在吾悦广场内。自2019年4月17日上班至2020年3月30日,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和理由下突然辞退我老婆和另外一个店员。期间在3月7日公司通过手机发了一份劳动合同给我老婆,然后我老婆打印出来于3月16日签了,但合同上日期是1月1日。也就是说,自2019年4月入职到2020年3月前这段时间都是没有签这个劳动合同的,请问律师,我可以到劳动仲裁庭去申请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3月16日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赔偿吗?最后就是想问,单方面签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公章与企业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谢谢律师指点!

查看张群利律师的回答

张群利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 双倍工资是从5月17日开始算的;还可以要求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05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73673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0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