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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2020年4月份交房,物业费收满一年,但是发票只从4月份开到12月份,这样合理吗?

查看谢华琪律师的回答

谢华琪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沃泰律师事务所

  • 肯定不合理。况且预收物业费不能强制,只能业主自愿。

    1个月前

  • 那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找谁反应处理呢?

    1个月前

  • 交房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未经业主验收收房,则开发商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您可以一方面向开发商反映,一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如实开据物业费发票,也可以拒绝预收行为。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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