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湖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长沙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2015年退休,2016年8月被外单位聘用。签订了 固定期两年的 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可随时解聘,不支付任何补偿。 但2017年2月,公司提前三天通知我解聘。 我已过试用期,工作接近半年。 请问: 1、提前三天通知解聘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2、解聘是否应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 3、既然知道我退休了,那就应该签劳务协议,而不应该签 劳动合同!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7563人 粉丝人数:38590人
金道浪律师,武大法律硕士,执业十余年,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语
帮助人数:583人 粉丝人数:6857人
中国最早一批专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帮助人数:3442人 粉丝人数:4861人
李学良律师,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理民事、经济、刑事
帮助人数:183人 粉丝人数:140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