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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区行业交流1个月前

您好,本人今年34周岁,男,户籍天津,想改名字,但公安机关说必须要有正当理由,一直推辞不予受理,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所谓正当理由。请问如何用法律维系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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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律师 天津-北辰区 天津三冠律师事务所

  • 您好,改名字的正当理由可以理解为比如说在工作单位中有人重名影响工作上沟通,或者在家族祖辈上有重名或同辈远亲中有重名,或者名字中本身有多音字,念起来容易有不同的理解和意思。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市民中心具体询问是否携带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比如西青市民中心一楼大厅。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询问具体细节。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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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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