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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刑事辩护1个月前

老师你好!猥亵罪满足什么条件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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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强制猥亵罪”的猥亵罪犯罪对象不但包括妇女,而且还包括满十四周岁的男性。“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他人或被害妇女施以伤害、殴打等危害他人或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他人或妇女不能抗拒的方法。“胁迫”,是指行为人对他人或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他人或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方法。例如以杀害被害人或亲属相威胁、以揭发隐私相威胁的;例如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及他人或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的,等等。“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他人或被害妇女不能抗拒的方法。例如利用他人或妇女患病、熟睡之机;例如用酒将他人或妇女灌醉、用药物将他人或妇女麻醉的,等等。“强制猥亵”,主要是指违背他人的意愿,以搂抱、抠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侵犯他人性权利的行为。“他人”,是指年满十四周岁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是“猥亵儿童罪”, 是指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行为;不需要行为人有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就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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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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