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莱芜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山东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临沂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17cd07053293437db91281d2e5e8f6f8

山东-临沂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去嫖娼一年了 警察来找怎么办

查看崔社军律师的回答

崔社军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正诚信律师事务所

  • 违反治安管理的追究期限为6个月,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是指:

    1、公安机关没有通过自己的工作发现发生了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也没有接到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这一违反治安管理事实的举报、报案、控告,同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没有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2、发现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03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