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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的父母今年,50多岁不到60,特别心疼我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今年26,她的母亲家暴又圈他钱逃跑。两个人早就没有亲情可言,我朋友更是因此患上了很严重的抑郁症。我父母因此特别可怜,他想要收他为继子。朋友目前是独立户口本,法律允许收养吗?可以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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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慧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

  • 不允许收养,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成立收养关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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