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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我与前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现前妻要求分割产权房,实际情况是我与前妻和女儿的户口在我已过逝的父母的使用权房处(没有实际居住过),我们自己实际拥产权房一套、无户口的使用权房(现己改建等着买产权)一套,现在我与女儿生活居住在产权房,前妻占着一套改建好的使用权房,法院判决我拥有产权房但须给付前妻份额的钱,问题是女儿大学四年级离婚三年后女儿学习生活的费用都是我承担,我已无力支付产权房份额的钱,法院要是强制执行我怎么办?能否以使用权房的份额低产权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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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康飞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金蓉律师事务所

  • 50"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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