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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您好 我是有限公司 小股东,公司章程 资料 以及财务状态我都不了解,如何依据《公司法》给其他股东发函,争取我应该享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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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涛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华策律师事务所

  • 您好,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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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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