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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跛罗

天津-和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

从2013年至2014年朋友从我这里陆续借了三百万元,因个人原因,一直没还上,2014年打了总借条,后又过了2年,还是没还上,后面过2年打一次,前面的借条撕掉,直到2018年又打了条直到现在,借条明确,年息百分之十二,如到期没还利息加倍,那么做为我来说,打官司,我的本金和利息应该是多小?一直没弄清楚,我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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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淑芹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 就看你们之后重新出具借条时是否将到期应该给的利息计算成本金,如果没有那么本金还是按照最初出借的计算,从出借之日开始计算至实际偿还清债务的利息。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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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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