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蓟州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江苏-南京房产纠纷1个月前

¥10.00

法院要求增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被告二房东是合法转租,法院要求审理案件期间不能再增加次承租人,被告只能接受,有没有合法的抗辩,因为房子有6个房间,现在租了4个,法官要求审理案件期间不能再租新的次承租人有依据吗

查看马龙律师的回答

马龙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 34"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14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