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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1男两女a.b,开房喝酒,其中男与a情侣,喝多了以后男与b的发生了关系,后a因生气,将此事发布朋友圈,影响了b的声誉,b就要告男强奸,说自己喝醉酒,不省人事。事实是男与b发生了两次关系,第一次结束后,b还主动去洗澡,第二次还帮男的戴套套,请问这能构成强奸吗?

查看穆冠宇律师的回答

穆冠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 你好,根据你表述的来看,男方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并不构成强奸罪,建议你到我单位面谈,这样我可以全面地了解案件信息,从而帮助你全面地分析案件。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03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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