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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房屋共有人有父母子女四人的名字,房子由父母所建,子女没有出资,现要去掉子女的名字或者增加共有人按份额继承房产,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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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

  • 你好,虽然是父母出资,但如果当初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将房产登记为四人共有并且已经办理房产证,那么现在要减少或增加共有人,就要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办理。如果现在涉及到继承问题,可以以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份额。具体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

    1个月前

  • 你好,现在父母想去掉女儿的名字,要怎么样才可以?或者给女儿很少的份额,是不是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分配共有人所占份额?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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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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