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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在职场(店铺)发现上司有性骚扰的倾向,对我有非分之想。店铺并未与我签订任何纸质合同,现在我考虑不辞而别,先斩后奏,想问一下如果我此刻这样跑路,是否是劳动法允许的?是否可以向上司索要我此个月的劳动报酬?
周曙煜律师 江苏-南京 上海小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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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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