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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债权债务1个月前

¥19.90

您好,我现在在职场(店铺)发现上司有性骚扰的倾向,对我有非分之想。店铺并未与我签订任何纸质合同,现在我考虑不辞而别,先斩后奏,想问一下如果我此刻这样跑路,是否是劳动法允许的?是否可以向上司索要我此个月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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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 没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最好还是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辞而别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能会主张你违约或者损失。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遭受到性骚扰,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责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有效制止性骚扰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期间的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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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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