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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在职场(店铺)发现上司有性骚扰的倾向,对我有非分之想。店铺并未与我签订任何纸质合同,现在我考虑不辞而别,先斩后奏,想问一下如果我此刻这样跑路,是否是劳动法允许的?是否可以向上司索要我此个月的劳动报酬?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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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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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宪良,中共党员,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展地律师事务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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