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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劳动工伤7天前

暑假工去学校招生做话务员需不需要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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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芳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益航律师事务所

  • 暑假工参与学校招生工作担任话务员,虽然可能是短期工作,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无论工作时间长短,都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暑假工而言尤为重要,因为它可以确保你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同时,合同也是解决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如果因为工作时间较短,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至少应该签订一份简易的工作协议或者实习协议,明确工作性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方式及标准、工作要求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条款。这样可以为双方提供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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