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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债权债务7天前

¥30.00

我在2005年借给朋友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0年,到期后连本带利还款50万元,到期后朋友还款50万元,并收回欠条,前几天朋友突然离世,他妻子在查他银行卡时发现了给我转的五十万后称她并不知情,并要求我返还这笔钱,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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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茜律师 河北-承德 河北德汇律师事务所

  • 约定利息的借款到期后理应按照约定返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此首先要看该笔款项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并考虑其用途

    7天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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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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