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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房产纠纷7天前

我租个门市,二房东剩六个月房费➕兑店费租给我了,然后他写了了收据,写到了收到这个兑店费,房租截止日期,还有收钱人的姓名身份证,店里物品归我所有,没有合同就写这么一个收据,然后一房东也来了,同意她转的租,然后我和一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二房东到期那天生效后的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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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宪策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与二房东之间的交易主要基于一张包含收款事项、房租截止日期、收款人信息以及店内物品归属等内容的收据,尽管没有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但这张收据依然可以作为交易的一种证明。重要的是,一房东后来也认可了二房东的转租行为并与您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新租赁合同,从二房东原租赁期结束后开始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您与一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明确清晰,包括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提前解约条件、续租选择权、房屋使用范围、维修责任等关键内容。

    由于之前您向二房东支付了剩余六个月的房租和兑店费,这部分权益应在新合同中得到体现或保障,例如房租从六个月后开始计算,或者明确提及前期费用已由二房东收取,以免产生双重收费的问题。

    对于从二房东接手的店内物品,最好也在新合同中附注或者另立清单,明确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您。

    总之,尽管当前局面看似复杂,但只要各方的口头约定和书面记录得以落实到您与一房东的新租赁合同中,您的权益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为了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将所有的协议内容都转化为书面形式,确保每一项权益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来帮助审阅和起草合同。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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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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