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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婚姻家庭7天前

被别人撞了然后本人在上学没有精神损失费吗?

查看张丹律师的回答

张丹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你好,关于精神损害抚恤金,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遭受交通事故,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根据受伤程度受伤部位决定。如需法律咨询,可联系张律师,电话18764124023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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