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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交通事故7天前

电梯里,栓绳狗和未栓绳狗打架,未栓绳狗的主人拉架过程中被栓绳狗咬伤。怎么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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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朝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京悦(郑州)律师事务所

  •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动物侵权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根据这一条款,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有两只狗在电梯内打斗,其中一只狗是拴着绳子的,另一只则没有。未拴绳狗的主人在试图分开它们时被拴绳狗咬伤。首先,拴绳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其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然而,未拴绳狗的主人在拉架过程中可能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因为作为狗的主人,他/她有责任妥善控制和管理自己的宠物,避免发生此类事件。因此,在确定责任归属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和责任。如果拴绳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未拴绳狗的主人在拉架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他们可能会减轻或免除一部分责任。但无论如何,拴绳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未能有效防止其饲养的动物造成损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也应考虑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综上所述,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责任以及公平原则。建议双方在此类事件发生后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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