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永川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黑龙江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大庆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黑龙江-大庆建筑工程1个月前

我进的货被工商拿走了,供应商拿不出检测报告,这个责任谁来负,我该怎样维权

查看田宪策律师的回答

田宪策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 如果您进货的产品被工商部门因缺乏产品检测报告而没收,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您之前提供的信息,这个问题的责任分配大致如下:

    供应商责任:

    根据中国的《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有义务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在必要时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如果供应商未能在您进货时或之后合理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导致您的货物被工商部门查处,那么供应商应当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您的责任:

    作为进货方,您也有审慎审查的义务。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供应商需提供完整合法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等。如果已有明确约定且您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但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损失,您可以向供应商追责并要求赔偿。
    维权步骤:

    收集证据:保存进货合同、付款凭证、与供应商沟通索取检测报告的记录、工商部门查处的文件等证据。

    联系供应商:立即联系供应商,要求其提供检测报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没收产品的价值、罚款、停业整顿期间的损失等。

    法律途径:

    如果供应商拒不配合或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经济损失。
    同时,也可向工商部门申诉,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在查明事实后减轻对您的处罚。
    行政救济:

    如果您认为工商部门的执法行为有误或处罚不当,可根据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向上级工商部门或当地政府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7天前

值得一听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结果公示期最少为几天 10451人查看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欠我的工程款怎么要,打电话12345管用吗 4313人查看

纪兴敏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舜翔(潍坊)律师事务所

应急管理部焊工证能在工地上用吗? 3969人查看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0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