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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50.00

王琦律师:您好!我是实际施工人,施工将近1年,甲方未付一分钱,后来开发商破产重组,说我是实际施工人,不具备优先受偿权,怎么办?您能帮帮我吗?还有:搜狐网
盖棺定论?最高院民一庭2021年第21次法官会议对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的影响,是您写的吗?看了这文章,我想让您帮帮我,可以吗?谢谢!我的电话18810568298程女士

查看王金印律师的回答

王金印律师 北京-石景山区 北京市义博律师事务所

  • 实际施工人一般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看您现在的状态,要是已经通过诉讼确认了实际施工人身份,则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程序。如果还没有通过诉讼的,可以以挂靠单位为原告起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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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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