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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行业交流1个月前

您好!请问重度失能老人在法律上能否视同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院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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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静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认定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从法院通过特别程序进行认定,最终法院出具判决书认定某人为限制行为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类人通常需要监护人通常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如果没有这些近亲属,则由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担任,这些选择需要得到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如果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此外,成年人尤其是民事行为能力逐渐减弱的老年人,可以在意识清醒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以确保在将来出现问题时有人接手照料。监护权的确定应遵循利益最大化和尊重最大化的原则,这两点是判定监护权归属的根本标准,缺一不可。如果监护权发生争议,可以由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监护权争议期间,如果被监护人的权益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民政部门可以充任临时监护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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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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