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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是1992-2007年在太原合伙开公司,各50%股份,2007年公司注销,不给分红,现起诉讼不受时效限制吧?

查看姜挥田律师的回答

姜挥田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

  • 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约定分红日期,则起诉不受三年时效限制。
    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如果你和其他股东约定了分红日期,到期超过三年,则会受到诉讼时效限制;没有约定,则不受三年时效限制,可在二十年内,随时提出自己的主张。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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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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