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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交通事故1个月前

我母亲宫颈癌手术后出现漏尿,一年了,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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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华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英义律师事务所

  • 依照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您咨询的情况,首先需要确定给您母亲实施宫颈癌手术的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是否与漏尿存在因果关系。建议您到医院调取您母亲宫颈癌手术的病历资料,以及漏尿的诊断医疗资料,然后向司法鉴定机构咨询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漏尿是否存在侵权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关系,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您母亲的病历等就诊医疗,再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或者通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解,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方式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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