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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关于男海关人员以未婚离异实际上有家庭的身份诱骗女方发生亲密关系并因此给女方造成一系列身心伤害的案例,女方已经因此多次因为重度抑郁住院,两次自杀未遂。女方是一名大学教师,现在已经无法正常工作,且自杀倾向严重。男方对此不仅拒不付责任,甚至为了免责伙同已经离婚的前妻设局捏造女方破坏其家庭的虚假事实。请问男方在此案例中是否犯法,女方该如何维权?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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