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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在2023年9月14日19:00时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次责,对方为非机动车,且轻微受伤,在签订交通责任书后对方要求我送其去医院检查并且垫钱,我拒绝,因为我方保险给对方留了联系方式,由其自己去医院检查垫付资金保留发票报销,对方揪住我不放,协商无果后因不想与其纠缠录制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本人对此次交通事故互不追究”请问这样的视频能具有法律效应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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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专职律师,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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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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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诉讼业务。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熟悉诉讼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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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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