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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朋友介绍了一个男朋友给我,一直没有见面,天天发视频,发信息,转了三千块钱给我,现在分手了,说我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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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杰律师 江苏-宿迁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的描述,基本上不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牟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犯罪主观方面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犯罪客体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诈骗罪犯罪客观方面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人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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