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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经济纠纷1个月前

¥9.90

个人和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未约定开票,现在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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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雪蓉律师 青海-西宁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应当开具发票。确定一项经济事项是否为增值税应税行为,要根据增值税的有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范围内的业务活动;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这里的有偿包括是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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