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泄愤报复,三次故意砍毁他人种植经营的脐橙树,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学会控制自己情绪很重要,发生矛盾纠纷时尽量心平气和、各退一步地商量解决,决不能意气用事,否则又坐牢又结仇,实在得不偿失。
2023-11-10 16: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