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费用如何承担?

房产纠纷 北京-东城区 2023-04-21
我租赁了北京的公租房,签了房屋产权公司(甲方)、我工作的公司(乙方)、我(丙方)的三方合同,目前合同没到期。合同中有一条"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现在房屋原房东向房屋产权公司(甲方)提出要收回自己的房子,所以房屋产权公司要求我搬到另一处同等规格的公租房,我同意了这个方案。但是搬家、宽带移机等费用(合计约1000元),房屋产权公司认为属于前面说的"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其他费用"要我承担,我个人觉得搬家是由甲方提出且我未违约,费用由我承担不合理。请问法律上会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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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您的情况,要求提前搬离属于甲方违约,应当承担您这边因为他违约产生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2023-04-21 08: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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