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河源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哪些情形需要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哪些情形需要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法律没有规定哪些情形需要离婚,是否需要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离婚:

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包办买卖婚姻。

6.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的。

8.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9.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夫妻难以生活的。

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高海滨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1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