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结婚后工资全上交给老婆,合法吗?
“我结婚后,每月工资全部交给老婆。朋友到餐馆聚餐吃个烩面我也没钱......同事知道后,笑话我‘气管炎’。感觉很丢面子,也很苦恼......其实,我们两口关系挺好,老婆也勤俭持家,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想来咨询一下。”一男子上法庭对法官说出了上述情况。
那么男方的工资全部上交给老婆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男方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享有处分权,夫妻一方没有义务将收入全部交由对方管理,但如果是自愿,法律也不限制。而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老婆让老公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她也有处分的权利。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双方应该在平等互爱的基础上沟通交流,把问题及时说出来,争取对方的体谅和理解,防止矛盾堆积影响夫妻感情。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没有特殊约定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
1、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2、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3、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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