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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靖恩

福建-厦门损害赔偿1个月前

¥50.00

是这样的,我跟我现在的女朋友交往了4个多月,因为我们经常吵架,她做事比较极端,拿我的身份证去查我以前的开房记录,然后用我的手机把我的开房记录发在我们公司的企业微信,还有我个人微信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生活也遭到损害,我想问下这样的情况报警有用吗?算侵犯个人隐私吗

1位律师回复

吴浪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德和联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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