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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产定购书》,定购书上说“本协议书作为乙方定购该房产的凭证,不作为正式销售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3日内,携带本《定购书》、定金收据及身分证等相关文件前往甲方售楼处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签了这种定购书能退定金吗?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定金?
卓永钦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
薛林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建熙律师事务所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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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15年,主要从事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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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九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领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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