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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租客,租房一年多,属于个人直租,合同明确规定自然老化由房东承担,认为损坏由租客承担。几天前房东装修的时候装的水龙头开关的阀门被顶开(非人为破坏)导致漏水,当时我9点下夜班在睡觉并无察觉物业打电话给房东,房东下午13点通知我关闭阀门,我关闭后及时将屋内水清理干净。漏水导致屋内地板鼓包翘边,上下电梯进水导致光幕与主板损坏,我个人电脑等财物损失400余元。现房东要求我们赔偿全部地板损失,承担80%的电梯维修费用。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的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安邦律师 江苏-徐州 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
赵平平律师 江苏-徐州 徐工集团律师事务部
吕建连律师 江苏-徐州 江苏利尚律师事务所
法学科班出身,会计师,在国企从事财务工作数十年。格言是良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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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敬可成(日照)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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