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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中, 如遇出售、抵押或遇国家需要征迁等上述厂房,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对乙方造成实际影响或利益损害的,甲方应给予乙方两个月房租的补偿。 是不是如果真正拆迁只要补偿两个月房租,这个和国家法律有没有冲突,还要不要赔偿其他损失如装修停产
贺兰芝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律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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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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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静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专长于公司商事、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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