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员工,任职副店长,一月工资6500,7月31正式离职,在离职前有5天年假1天春假未休,因店长有事回家拒绝我休年假和春假,答应我把6天假期折现给我,19.7*6*8=945.6元,应在8.15发工资日发给我,目前到9.20一只拖欠未给我。另外有1月6月7月共3月的的奖金公司以口头形式说9月底前发放,正常奖金以月度发放一直拖欠未给,也没有任何书面形式承诺。现在公司说9月份新规定只能二选一发放,实在我离职后,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的新规定,是我当时要属于我的薪资和奖金的时候告知我的新规定。离职前有口头承诺薪资和奖金都会给我。一直拖欠到现在也未给我。
目前我有聊天记录证明还没给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