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晓丽与阿英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有借条、转账凭证、转账时的录音以及证人证言为证。阿平对阿英是否实施诈骗犯罪行为与晓丽和阿英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并不是同一法律事实,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晓丽是阿平诈骗案的受害人。据此,人民法院判决阿英归还晓丽借款232000元及相应利息。
司法实践中,常有借款人以借款并非由自己实际使用为由进行抗辩,认为借款时自己已经将该情况告知了出借人,出借人也已将钱款直接转账给案外人,出借人明知自己并非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故不同意还款。实际上,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对款项进行使用和处分,如另行出借给他人、进行投资等,均不影响其借款人的身份,其仍应承担按期还款的责任和义务。
2024-04-25 16:58:28